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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72章 悲剧三重奏(一)

就在唐峰刚从澳大利亚回来不久,连作文来别墅找他,向他汇报了一件事。这件事,给了唐峰很大的震动。

连作文不是一个人来的,陪同他来的还有四个人。不,准确一点来说,应该是三个半人,因为其中一个中年男人,没了右臂和右腿,看起来相当的恐怖。另外的三个人,一个是失明的老人,一个是有些疯疯癫癫的女人,一个是中年瘸子。

这样的四个人,站在唐峰的面前,他简直有些不能忍受。就算是站在他身边的许强和关智勇,也委实有些看不下去。

四个人,三个故事,两条人命。

第一个故事,是从失明老人的嘴里说出来的。

老人叫桂美伦,来自台南市下属的高雄县。她的眼睛本来是明亮的,因为外甥李敖出车祸,终日以泪洗面,这双眼睛就是这么哭瞎的。她来找连作文,就是希望连作文能为她们家讨回公道。

她要告的这个人叫郭泰明,现在是泰明集团的董事长,十大富豪之一。当年李敖还在大,是高雄县当年的高考状元,暑假放假的时候带着老家是桃园县的女朋友回家,晚上吃完饭出去散步,正好过马路的时候,祸从天降,一辆高速行驶的三菱跑车正好撞在他的身上。当时跑车的速度最起码有一百三十码,李敖被直接撞飞二十多米,倒地后当场死亡。

开车的人正是郭泰明,那时候他的生意已经做的很大,俨然就是高雄县的首富,当地的一霸。

郭泰明停下车,眼见前面有人被撞飞出去,他下车第一件事是看自己的三菱跑车撞坏成什么样,然后才抬头看一眼已经死在当场的大学学生李敖。

李敖的女朋友哭喊着,吓的不知所措,郭泰明走过去搂住李敖的年轻女朋友,还亲了她一口,然后对她说:“回去告诉你的家人,过两天我派人送过去十万块钱,这事就算了。”

说完,他转身要走,李敖的女朋友哪能让他走,也不知道他的首富一霸,就拉住他不让他跑。

郭泰明本来也没想跑,看这满脸眼泪的女孩子,心里痒痒,要不是因为车里还坐着一个台南市某位副市长的女儿,他当时就能把李敖的女朋友抓到车上带回去蹂躏。

吵起来的时候,围观几十人,本地人人都知道郭泰明的名声,有好心人上来劝说,郭泰明才没发怒,扔下一万块币,开车离开。

李敖家里人赶到时,交警大队已经处理完现场,没有记录,没有车痕测速和事故调查,也没有留下肇事人。

交警大队队长亲自出面,把郭泰明留下的一万块钱交给李敖的父母,说这件事已经私了。

李敖的父亲不甘心,他辛辛苦苦养育儿子,培养他学习文化知识,用功读书好好做人,十二年苦读考上大学,还有两年就毕业了,刚刚交上女朋友,一家团圆其乐融融。

转眼间晚饭后,儿子的身体血肉模糊、面目全非。尸首停在太平间中。一家人泣不成声,李敖的父亲誓要讨回公道。可惜,平凡的他并不知道:公道早已不在人间。

从那一天开始,李敖的父亲开始踏上茫茫的“告状”路。

高雄县级法院受理此案:县里交通局局长和交警大队队长口风一致,事故责任归属于李敖在公路上无视行车打闹而引起,现场有多名目击证人,由李敖负80%的责任。

经“鉴定”郭泰明的车速不足七十码,负百分之二十的连带责任,赔偿十万元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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