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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3章 夜半枪声(3)(1/4)

我小心地把探针的一端插进创口,然后向着各个方面探寻,很快,我就找到了创道。创道是从膝盖上的创口往上,最终到达会 下方约五厘米处的大腿内部。我沿着创道把探针插进了死者的大腿里,留了个探针柄在外,招呼陈诗羽前来照相。

这样,从照片上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创道的走行方向了。

“你们看出什么问题了吗?”我看着大宝和林涛。

两人一脸茫然。

我对派出所所长说:“麻烦联络殡仪馆的同志,去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。”

如果通过调查、尸检,可以确定死者是走火导致死亡,属于意外,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,尸体解剖是要经过家属同意的。但如果有命案的可能,公安机关就可以强行解剖。

“家属不同意解剖啊。”所长为难道。

“开具解剖通知书,强行解剖。”我说,“因为这是一起命案。”

“命案?”这出乎所长的意料,他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。

我微微一笑,说:“你们看,创道是从下往上的。你们再看看这支枪,有一米二长。加之这是接触射击,现在我们来还原一下现场。”

说完,我拿过透明物证袋里的枪,把枪口顶在死者膝盖上方的创口处,说:“子弹往上,那么枪托就应该在膝盖下面。你说,这样怎么走火?”

如果是走火,这么长的枪,应该打中死者的腰部以上,或者弹道是往下的。如果是打中膝盖,而且创道往上,这样摆放枪支不合理,而且死者是够不着扳机的。即便是死者坐在地上,用枪顶住膝盖,扳机的位置也在他的脚尖以外,柔韧性再好,也够不到扳机。

“有道理!”在场几人异口同声地说。

“所以,只有可能是别人拿着枪,对着他的膝盖开了一枪。”我说,“现在我们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。”

程城市公安局法医学尸体解剖室里,陈诗羽仍然默默地站在一边。这是她在两天内看到的第三个现场、第七具尸体解剖,真可谓是填鸭式教育。

她现在不仅完全适应了尸检工作,而且已经可以清楚地说出尸体的解剖位置,这让我们不禁感叹她适应能力、接受能力的强大。我也尽自己所能进行规范化操作,好让这个白纸一样的女大学生,对法医的工作有个规范性的认识。

我们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尸表检验,死者除了左侧膝盖上的一处枪创以外,我们还在他的后枕部摸到了一块不小的血肿。血肿的表面还有一些浅淡的擦伤。头皮没有创口,只有血肿和擦伤,用法医的眼光看,这是一个具有一定平面、一定质量、表面粗糙的钝性物体形成的损伤。可能是摔跌倒在地面,也可能是工具形成的。

“你看,果真还有其他外伤吧。”我兴高采烈地说。

大宝拿出手术刀,准备剃除死者的头发。我说:“等等。”

我们把尸体翻了个身,暴露出枕部,然后细细地拨动死者的头发,很快,找到了几个黄色的小颗粒。

我用镊子把小颗粒钳出来放进物证袋,说:“致伤工具已经清楚了,是砖头。”

大宝赞许地点点头,说:“开颅看看,防止是他中枪后摔跌,跌倒在砖头上形成的损伤。”

摔跌导致的损伤,会在颅脑内形成对冲伤[2],而直接打击所致的损伤不会有对冲伤。

打开死者的颅骨,他的枕部果真有一小块脑挫伤,而对侧的额部则没有发现。

“没有对冲伤,可以肯定是有人用砖头袭击了他。这一处损伤有生活反应,说明他是在中枪前被打击的。”我说,“这么小的一块脑挫伤,不足以致死也不足以致晕,但是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方向,寻找可能存在的物证的方向。”

开完颅,大宝和杨法医按常规对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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