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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百五十一章 录制口供(2/2)

警员在询问问题的时候是不会特意询问国籍的的,但刚才唐默一口流利的普通话,的确是让警员有些懵逼才会询问他的国籍。

在听到唐默的国籍真的是华夏之后,两名警员都大感棘手,对于他们来讲唐默就是外国友人,无论是什么案件,在处理有外国人的时候,就是会比较的麻烦。

“能详细的说说在烧烤店发生的事情吗?”警员又问。

“当然,当时我跟我的朋友们在吃饭,原本已经打算结账离开,但这位朴池浩无缘无故的冲进我们的包厢里面,然后骚扰我的朋友,我上前去阻拦,但他反倒是还想打我,我则是反手打了他一拳!”唐默并没有隐瞒任何事情。

“一拳?后续有再动手吗?”警员确认道,对于后续有没有动手这算是很重要的判罚依据!

因为互殴与正当防卫是两回事!

打一个比方,张三与李四有矛盾,如果李四出手准备张三打一拳,而张三在李四还没有碰到他的时候,反手出击打了李四一拳,这个时候李四被张三一拳打到在地上,而张三看到李四倒在地上之后,有两个选择!

第一个选择就是继续动手,继续的殴打李四,这个时候案件性质就变成了互殴,为什么是互殴呢?

因为一开始是李四先出的人,只不过李四没有打到人,但只要是有了动手的行为,即便半途被阻挡那也算是互殴的一种!

而第二个选择就是李四被张三一拳打倒后,张三没有选择继续打人,而是原地不动。

那么这个时候案件的性质就变成了正当防卫,即便是张三这一拳的力度无比的大,在打了李四之后,李四受了严重的内伤,那最多也就算是防卫过当,就算是李四死了,也只不过算是防卫过当致人死亡!

这对于案件的量刑是完全不一样的!

“没有,一拳把他撂倒之后我就没有继续的动手打人了!”唐默淡淡的示意。

“继续说,那后来呢?”警员在本子上写写示意唐默继续。

“后来就是这位李胜哲带着一大帮人来到了我的包厢,然后堵着门口不让我离开,必须让我跪在地上道歉才能够离开!”

“所以你就将这位先生打的脱臼了?”

“当然不是!”唐默摇了摇头“我拒绝了李胜哲要求之后,当时是准备带着朋友离开包厢的,但忽然这个人伸手,我以为他要动手,直接吓了一大跳,直接反手控制住他,然后将他踹开!”唐默解释。

“然后呢?”

“然后我们就走了!”唐默说完耸了耸肩“我当时真的吓坏了,加上我平常的力气就比较大,所以下意识的行为才会造成这样的伤势。”

这其实就是说话的艺术,虽然事情的确是这样,但如果唐默换一种对自己不利的说法,那肯定就不如现在这样讲来的有利,毕竟屁股决定脑袋,那他言语上肯定是要为自己开脱。
本章已完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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