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   存书签 下一页

第五百九十六章 视角(3/4)

随着人类族群扩张,社会日新月异,人类本身对自然界的影响越来越大,七十亿人类产生的负面情绪越来越重,

法典就有些不再适用了。”

蜜蜂拿起酒杯,用嚼吸式口器,吸了一口杯中液体,淡淡道:“法典的问题待会儿再说,现在,我更想听听您的回答。”

“...”

骡子沉默了一会儿,轻点桌面的指尖清晰向同伴传递出‘快帮帮我’的意思。

李昂盯着同伴看了一阵,发现几人都还在思索,便开口道:“不如,你这么说...”

他平静地陈述起来,

骡子在短暂的沉默之后,深吸一口气,逐字逐句地复述起李昂的话语。

“抱歉,蜜蜂先生,作为一个普通人,我仍受限于自身知识结构、智力水平与过往经验,无法给出一个精准客观的结论,

只能在自身能力范围内,给出答复。”

骡子停顿一下,模仿李昂,用沉静语气缓缓道:“这一事件本身有无数种角度可供解析,

若从最朴素的杀人偿命的道德与法律原则来看,谋害并吃掉了同伴的四名探险队员,理应被判死刑。

对于冥府而言,尊重法律条文也是至关重要的,按照严格标准执行法律,降低人为因素,

能大幅度提高执行法律效率,降低时间与人力成本。”

蜜蜂男子没有表态,只是稍微调整了一下端坐姿势。

骡子看了他一眼,继续说道,“当然,这一判决过程太过简单粗暴,

何为法的基石?

由文明人类制定的法律,是以人类可能共存这一基础上的,

世间所有法律的根本目标,都在于促进和改善人类的共存状态,调节共存状态下相互之间关系的公正和平等,

若人可以共存的基础不存在——比如像案例中只有杀死对方才能生存,那么支撑法律存在的基石就荡然无存,法律本身就失去了意义。

案例中,五名受困者与世隔绝,迟迟等不到救援队伍,

在该场景下,他们实际处于‘没有法律的原始环境’,不受监管,享受不到法律这一社会契约带来的好处,其所作所为都出于生存这一人类本能,

同理,他们不应受到文明社会的事后审判。”

蜜蜂摇了摇头,“凯文律师,您的这两种观点似乎相互违背啊。”

“是这样没错。”

骡子学着李昂的样子点了点头,“同一事件从不同角度,能得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。

尊重法律条文有错么?没有。

尊重以人类共存为基石的立法精神有错么?也没有。

但在复杂的现实世界,并不存在简单的对与错,或者说,简单粗暴评价对与错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体现,是主动舍弃了理性思考这一人类最重要工具。”

骡子故作深沉地叹了口气,“法律的基础是公众认同,

在没有超凡能力的现实世界,维系人类社会关系与秩序的力量,并不是枪炮武器、银行存款、信息获取权限、知识水平、社会地位,

而是人与人之间的认同。

这是一种极度抽象的概念,有了公众认同,才有了钱币,才有了国家,才有了文明,甚至连任的身份都源于公众认同——

若众人承认,那乞丐便是国王,若众人否决,那国王也能瞬间变成乞丐。

在此次案件中,大多数民众都理解并同情四名探险队员的处境,舆论显示,超九成人支持探险队员无罪,或被判处象征性的惩罚。

站在法律必须彰显公众道德、指导道德的角度,这四人理应被判处无罪。”

蜜蜂闻言忍不住摇了
本章未完,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.........
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   存书签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