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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六百三十六章:八三年的女文青(10)(2/2)

稿试验之后,最终乔木还是放弃了其他类型文章。

专攻中长篇武侠。

因为在那两个月里,乔木总共只过了两篇短篇言情和三篇散文。

加起来都没赚到三百块钱。

但是中篇武侠那边,乔木基本篇篇都能过,而且随着连过三篇之后,她的稿费还提升了不少,从原先的千字六块提升到了千字八块。

两厢一比较,乔木也就懒得再去折腾其他类型了,索性便选择了专攻武侠,并且开始慢慢的从写中篇武侠往长篇武侠过度,相比较于中篇武侠,长篇武侠的出版概率更大,长期连载吸引的受众也更多。

同时更加有利于出版赚版税。

反正也就是多写几十万字,对乔木而言,那是丁点困难都没有。

因此何乐而不为呢?

杂志社那边也很感兴趣,所以乔木在花了四个月时间,写了八篇中篇之后,便正式跟杂志社那边签了一份长篇的连载合同。

并且于当年十月底。

开始长篇武侠连载。

这一连载就是六个月。

当然了,实质意义上来讲,六个月的连载相比较于长篇而言还是短的,因为很多长篇就是连载个三五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
但是乔木不是手速快吗?

人家一个月才能精细的写一万多个字出来,她一天就能写两三万字,杂志社那边看她写出来那么多字质量也不差,再加上观众呼声又比较大,所以便索性直接在杂志里面给她开了个专栏,一期十万字。

一个月两期,二十万字。

六个月正好一百二十万完结。

把读者看得开心的不得了,杂志社主编更是笑的眼睛都快没了。

因为他们杂志社靠着乔木疯狂的更新,六个月下来订阅量直接上涨了二十万份,这让他如何不笑。

乔木最后二十万字还没发出去呢,他就已经催乔木赶紧开下一篇了,而且还表示愿意千字十二签。

同时还问乔木要不要出版。

就是把书授权他们出版。

他们愿意给百分之十二版税。

这种事乔木当然是愿意的,不过乔木出于担心她那本已经全文都在杂志上连载过了,再出版卖的话销量可能不会很好,愿意收藏的人应该也不会很多,所以特地把新开的长篇往后推了一个月。

花了半个月时间给第一本长篇写了份十万字的番外,然后发给杂志社主编,让他把番外添加到出版印刷的那本书的后面再发行。

主编那边虽然觉得有些浪费。

但并不想得罪乔木。

所以还是同意了乔木的要求。

并且正式于当年,也就是八四年的五月份,印了一万份书发行。

三天不到,就全面售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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